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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一、事项

    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二、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三、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由聘用单位盖章);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或由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6、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履历证明、资历证明若是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2、外省市企业在江苏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聘用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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