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江苏劳动保障网->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推动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为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

正确认清当前形势,坚定不移地把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从实现富民强省、推进“两个率先”的高度,把农村劳务输出工作作为现阶段最大的农民致富工程来抓,坚持“南北挂钩、城乡统筹、面向全国、拓展海外”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几年,全省每年新增的劳务输出人数都在 70万人左右,目前全省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达到1478万人,占整个农村劳动力的55%以上,其中劳务输出699.2万人。在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实际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人员的比例为34%,其中2004年新增输出人员中为52%。劳务输出区域已由省内向全国和境外拓展。外出就业农民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地保护,特别是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被拖欠工资的数额大大下降。劳务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2004年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854元,同比增长15.9%。农村劳务输出工作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特别是从事劳务输出工作的同志,长期以来辛勤工作在第一线,为全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出了显著成绩。

    回顾这几年的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省委、省政府近年来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具体部署。省里专门成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全省 13个省辖市、98个县(市、区)建立了组织协调机构。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南北协作,拓宽输出渠道 。建立了南北挂钩、对口交流的劳务协作机制,推动苏南和苏北地区政府、部门、企业、中介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对接,引导苏北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到苏南就业。到 2004年底,在苏南地区就业的苏北劳动力已达152.63万人,占苏北农村劳务输出总量的38.61%。 三是培育劳务市场,做好就业服务。 各地加快发展各类职业中介组织,搭建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对接平台,为农村劳动力输出提供信息指导和各种服务。努力推进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以公共职业中介机构为主体、公益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逐步形成。 四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 启动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组织对农民开展文化知识、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强了文明意识,增长了多种知识,提高了就业技能。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年加大对农村劳务输出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 2004年,省级财政补助培训资金4000万元,全省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58.2万人次。 五是改善就业环境,维护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户籍制度、用工制度、农村土地征使用制度、义务教育体制等改革, 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行政规章, 相继取消了一些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 积极推进城乡劳动者 “无 差别 ” 用工,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显著改善 。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劳务输出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省 2600多万农村劳动力中,已经转移1470多万,按照测算,还有600多万劳动力有待转移,且这部分劳动力普遍年龄较大、文化较低、技能较差,输出的难度较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 仍有一些同志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 当前,农村劳务输出工作还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新态势: 一是 劳动力市场价格明显上扬。 二是 市场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 三是 进城就业农民的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四是 部分行业缺工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 输出后农村社会化服务滞后问题逐渐显现。我们必须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准确把握动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把农村劳务输出作为现阶段农民增收的最大工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现农村劳务输出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继续按照“南北挂钩、城乡统筹、面向全国、拓展海外”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到 2010年完成“500万农民大转移”任务,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贡献。在工作上,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构建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积极培育市场载体。要大力发展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性质的职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务工信息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构建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充满活力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加强公共职业中介机构建设,扩大服务领域。放手发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简化手续,减少环节,减免收费,撤除不合理的门槛。鼓励在外打工时间长、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活动能力强的人员开办中介业务。积极发展和规范境外劳务中介组织,鼓励各类有条件的经济组织到境外投资举办企业,带动农村劳动力走出国门,拓展海外劳务市场。二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镇镇通”工程,把信息网延伸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实现省、市、县、乡联网,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三是拓展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把进城就业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规定,落实对进城就业农民的免费服务政策。城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农民开放,积极为进城就业农民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村劳动力要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民进行免费登记。

    继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 。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增强农民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农村职业教育。要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认真实施“两后双百”工程,确保全省每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并成功实现就业。建设好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做好城市与农村、苏南与苏北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并积极帮助农村和苏北地区学生在城镇和二、三产业就业。积极创新培训机制。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大力扶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逐步把培训重心下移到乡镇,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及时的培训服务。完善政府资助培训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农民、用人单位三方分担培训费用的标准。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好的做法,把资金直接补到农民身上,让受培训者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和培训工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瞄准用人单位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鼓励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充分利用多种教育资源开办面向农民的培训学校,加强对农民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培训,尤其是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创业、创优、创新”能力。大力创建劳务品牌。品牌就是信誉、就是市场、就是效益。在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要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工种,创立一批劳务培训和输出品牌。要巩固传统劳务品牌,把江苏建筑铁军、苏北电子装配和缝纫工、扬泰“三把刀”等劳务品牌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

    进一步密切区域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通过多年的实践,我省农村劳动力“北输南接”的区域协作机制,已经成为提高组织化水平、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劳务协作局面。继续强化政府推动。各对口挂钩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促进劳务协作的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对接,发展多层次的协作,重点是引导和促进用人单位、培训机构、服务组织之间的对接。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鼓励职业介绍机构联合农村职业培训基地,组建农村劳务输出联合体,实行用工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的一体化服务,加快劳务输出的产业化进程,实现劳务输出的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和一体化服务。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对苏北 16个经济薄弱县,要继续实行对口挂钩帮扶政策,把技能扶贫、就业脱贫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同时,要面向全国、面向海外,巩固传统劳务输出基地,稳定劳务协作关系,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并通过政策扶持、机制创新、搞好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拓展新的劳务输出空间。

    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改善进城农民的就业环境 。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对侵害进城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要认真查处。要集中力量抓好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加班加点、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进城农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问题的专项治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认真处理涉及进城就业农民的劳动争议案件,加快案件调解、仲裁速度,妥善化解劳务纠纷,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财政、物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劳动力市场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有条件的地方要 把进城就业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围,逐步 建立健全养老、医疗、教育等配套保障制度, 努力使他们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全面推进失业保险、重点突破工伤保险、稳步扩大医疗保险、积极探索养老保险的原则,重点做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进城就业农民参保工作。要逐步把进城就业农民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重点推进进城就业农民较多、工伤和职业病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矿山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要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就业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探索适合他们特点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特别要研究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衔接问题,保障他们享受相应待遇。

    坚持异地输出和就地转移并举,大力吸引外出农民返乡创业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既要大搞劳务输出,鼓励更多的农民外出就业,又要营造优良环境,大力吸引外出农民返乡创业,促进更多的农民就地转移。一方面,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搞好基础设施配套,打造外出农民返乡创业的硬件条件。另一方面,要按照“六放”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坚持把返乡创业农民与外商同等重视、同等对待、同等服务,为外出农民返乡创业提供咨询、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努力营造一个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筑巢引凤”,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空间,推动“民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领导  

    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确保到 2010年实现“500万农民大转移”任务,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劳务输出是现阶段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最具潜力的一条途径。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着力营造巩固和发展劳务输出成果的氛围。对这次受到表彰的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新闻舆论部门要采用开辟专栏、系列报道、专题报道等多种途径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劳务输出的重大意义,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宣传先进典型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劳务输出,人人参与劳务输出”的强烈氛围。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支持,加快建立农村劳务输出扶持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省财政在去年 4000万元农村劳务输出专项投入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1000万元。各地也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劳务输出的投入。要完善激励机制,重点是要健全培训成果补贴制度、职介成果补贴制度、就业成果补贴制度。

    加大协调配合力度 。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全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促进农村劳务输出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劳务输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态,要及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妥善加以解决。要注意协调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大目标考核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确定的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目标,明确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将其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自己承担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工作动态,并做好督查和考核工作。

    加快农村劳务输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农村劳务输出又快又好地发展,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稿件来源: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