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28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精神和何权副省长要求,12月11日-15日省政府对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何权副省长参加了第一检查组在南京市的检查。
一、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了解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被征地农民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状况。
(二)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情况。重点检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扶持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扶持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扶持大中专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情况。重点检查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享受就业再就业政策情况。
(四)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否相适应,资金的使用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到位是否相一致,资金的使用进度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的序时进度是否相一致。
(五)有关政策落实操作的基础工作情况。包括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以及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各项补贴等政策落实操作的前后衔接与各个环节的基础台帐情况。
二、检查要求
由省有关部门组成5个组,每个市各检查一个区和一个县(市)。
(一)听取市、县(市、区)政府及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汇报,请被检查市、县(市、区)填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表》;
(二)召开部分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三)现场检查劳动保障、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窗口单位进行政策公示和落实兑现就业政策的操作办法与凭证、台帐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