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江苏劳动保障网->就业再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哪些人?


    答:用人单位不得招用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以实习名义招用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但是,学校按照教学要求组织的实习除外。如有违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人处以五百元罚款
   稿件来源: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