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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年金市场——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日前在深圳召开,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讲话中指出,将原有的企业年金向市场化管理运营过渡,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移交要做到账目清楚、资产清楚、责任清楚,并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深圳市副市长李铭到会并致辞。

    刘永富指出,我国从1991年开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制度模式基本确立,政策法规逐步配套,参加人数和基金规模逐年增加,基金管理逐步规范,企业年金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有24000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年金制度的人数达到964万人,基金规模达到910亿元。“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企业年金事业发展的大好时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推动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

    谈到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的移交工作,刘永富强调,目前企业年金规模已达到900多亿元,只有不到160亿元是按新办法管理运营,加强规范管理,将原有的企业年金向市场化管理运营过渡,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搞好移交工作,有利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精力做好基本保险工作,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可以发挥金融机构专业理财的优势,提高基金收益率,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有利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年金市场,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先移交后规范和确保基金安全的原则,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行业集中管理和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纳入规范移交范围,按时完成移交任务。移交工作事关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实现顺利过渡,维护社会稳定。

    刘永富强调指出,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运营,必须加强基金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坚持集体协商的民主制度,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只为少数人建立企业年金,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上,可以适当体现差别,但不宜太悬殊,防止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管理机构要自觉规范运作行为,坚持诚信原则,依规管理运作,完善内控制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监督企业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凡是不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或不履行备案程序的,要坚决进行纠正。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管理机构每季度和每年提交业务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劳动保障部和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纠正,直至取消管理资格。完善和推行信息披露制度,让公众享有知情权。建立优胜劣汰的监管机制,对违规的机构建立“亮牌”制度。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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