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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北京中科同和公司承担劳动99软件维护工作的函


劳社培就司函〔2003〕16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99软件的维护工作,推动各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北京中科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同和公司)继续承担“劳动99”软件的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部统一向中科同和公司购买了“劳动99”软件一年的过保服务,时间从2003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此服务期内,中科同和公司不再对超过免费维护期的劳动99软件用户收取过保服务费。

二、中科同和公司在服务期内为全国所有超过免费维护期的“劳动99”软件用户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1.安装和使用劳动99软件的远程指导和帮助;

2.远程故障诊断、恢复;

3.在对已定版的劳动99修改版软件进行错误的修复和必要的改进后,不定期地向这些用户提供程序升级服务。

上述三项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维护服务,由用户自行与中科同和公司协商解决。

三、中科同和公司在服务期内提供专门的咨询服务电话,号码为:010-62628593、62578154(白),13601104672、13601378825(晚)。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接受用户投诉,号码为:010-84201273。

四、请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地区所有劳动99用户,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做好劳动99软件的维护工作。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反映。

 

联系人:周娟

电  话:010-84201273

传  真:010-84221571

电子邮件: zhoujuan@mail.molss.gov.c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培训就业司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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