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 “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到2003年底已有12个省市实现了养老保险部省联网和数据传输,其他省区市也将在今年年底之前陆续实现部省联网。从已联网省市上传的数据看,总体质量比较好,但个别省份的数据质量不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缺项、错项、标识混淆,“垃圾”数据未清理,数据更新滞后等,严重影响了宏观分析的有效性。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数据转换方面的原因,也有经办基础薄弱的问题。对此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紧紧抓住“金保工程”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无误。现将做好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整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数据整理的重要意义
参保单位及个人的数据是记载劳动者一生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做贡献的重要信息,其每一个数据的准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也关系到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以及国家经济的宏观决策。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数据整理的重要意义,决不能因数据记录不准而损害职工和国家的利益。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发展,到2003年底,全国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已达15500多万人,经办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的数据达到上百亿个。随着参保人员的增加,数据量还将不断增加,对现有数据如不抓紧进行整理,我们将面临更大的压力。核准每一个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数据,既是经办机构的责任所在,也是对经办工作一次新的挑战。
二、 数据整理要求
为了核准数据,各地要将现有数据库中的数据项目通过对帐单等形式打印出来,与单位、个人进行逐项审查核对。由于不同属性的数据项目审核工作量相差较大,各地要对数据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按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理方案。同时,要利用与参保单位、个人核对数据的时机,补齐数据项目,记实数据空项。
各地在数据整理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垃圾”数据的处理,归并有效数据、剔除无效数据,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要认真分析“垃圾”数据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找有效的处理办法。如属数据标志位问题的,应增加标志位或修正错误,将无效数据变为有效数据;如属重复数据的,应予剔除。
三、 数据转换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73号)规定的统一口径,对每一个数据项目进行分析,理顺生产库和交换库的数据项目和代码对应关系,并参照《养老保险全国联网80个项目检查参考办法》(见附件)审查每个数据项。制定详细的数据项目和代码转换对照表以及数据转换方案,为编制数据转换程序提供准确的依据。
凡已列为养老保险全国联网的数据项目,应如实采集和转换,不得少转或漏转,不得更改交换库中的原始数据。
四、数据上传要求
目前,已联网省市上传数据的总量只占到这些省份数据总量的40%。根据金保工程建设要求,到今年年底,首批联网的12个省市上传数据量不得低于80%,今年联网的不得低于50%,准确率都应达到95%以上。明年力争做到所有省区市数据全覆盖。
省级经办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金保工程部省联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信息函[2003]35号)要求,于每月15日前做好本地区交换库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更新以及统计库数据的汇总和上传工作,同时利用交换库应用软件对本地区的数据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
五、数据整理工作要求
数据整理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数据整理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和责任,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一批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业务熟悉的骨干,集中时间对现有数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为联网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提供保障。工作计划应包括时间要求、数量和质量要求、工作措施以及具体责任人等内容,于2004年4月10日前上报我中心。同时,要在金保工程建设总体方案中适当安排数据整理所需资金,或争取其他途经的经费支持,确保数据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我中心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计划,对数据整理工作予以分类指导和考核(考核办法将另行制定下发),适时召开有关会议,交流经验。同时将考核结果在全国通报。
各地在数据整理工作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尹 艳
联系电话∶010-84220715
传 真:010-84222730
E-mail∶yinyan@molss.gov.cn
附件:《养老保险全国联网80个项目检查参考办法》
二00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