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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的通知

苏劳社医[2001]6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确保今年全省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计划的完 成,现对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省厅下达的扩面任务,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 领导,并对本地区工伤、生育保险扩面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 出相应措施努力推进扩面工作。


    二、已经出台工伤、生育保险方案的地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少数尚未出台工伤、 生育保险方案的市、县,要加快进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出台方案,使全省所有市、县在 年底前实施。


    三、下半年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的重点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组建的新企业、股 份制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要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为基准,凡是已参加 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尚未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都要采取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地 进行扩面工作。


    四、中央驻苏的部属企业和省属企业均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当地的工伤、生育 保险。统一核算的行业系统管理的企业,可采取相对集中于所在市、县的管理机构或劳动工 资管理单位进行参保。


    五、资产重组企业,其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费由重组后的企业继续缴纳。


二○○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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