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26日,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南通市召开。会上,贯彻了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十五”期间的工伤保险工作,分析了“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了今年工作。会议还表彰了2005年度工伤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作了题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劳动保障部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狠抓基础管理服务,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工伤保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截止2005年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了679.85万,比上年底增加102.6万人。
陈励阳副厅长分析了“十一五”时期我省工伤保险工作面临形势,提出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在“十一五”期间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覆盖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等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实现各类用人单位从业人员都享有工伤保障,有效分散和化解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工伤风险。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经办管理和工伤预防与康复制度,实现工伤保险各个环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管理服务上台阶。主要工作目标是力争取得“四个明显进展”:一是在工伤保险扩面上取得明显进展,参保人数达到950万人以上。二是在完善政策标准上取得明显进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辅助器具配置等主要标准制定出台,行业基准费率等项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在工伤保险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上取得明显进展。建立健全省、统筹地区两级认定、鉴定、经办工作机构,实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专业化。四是在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起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关于2006年的工伤保险工作,陈励阳副厅长强调,要继续抓好《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突出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高风险企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行业,乡镇村区域内企业参保为重点区域,同时推进城市各类企业参保,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完善政策标准,强化基础管理,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到年底力争企业参保人数超过74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