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髌骨骨折竟然臂缠纱布


    不久前,四川南充市某参保人员之妻拿着一定点医院出具的“髌骨骨折”的入院证到医保中心开具住院信息卡,中心医疗监督科的工作人员立即到该院进行调查。在骨科病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看到躺在床上的病人左上臂和全身多处缠着纱布,再查看病历,得知患者于前晚1时,与他人发生纠纷,不慎被他人用刀砍伤右膝、左前臂,入院诊断为全身多处刀伤,右髌骨开放性骨折,左前臂皮肤裂伤。事实上,该参保人员知道打架、斗殴不能报帐,因而谎报病情;而个别医生迎合参保人员的要求,违背“定点医院协议”原则,未如实出具入院诊断证明书。
    外伤、骨折和“尿路感染”在医疗违规案例中所占比例较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将这类病人作为重点监测对象,不轻易听信病人的自述。对本地病人坚持做到实地、现场查看,及时发现问题;对异地病人可通过与异地医院和医保中心联系、查阅病历等方式,核对清楚。对病历记录不详有疑问的外伤病人,可通过查阅“120”接诊记录,与交警部门的出警记录相印证;对已报销费用的外伤骨折病人查阅有关商业保险理赔记录等方式去了解真实情况,然后采取相应措施;对一些尿路感染的病例,可查阅化验报告单记录了解病情。
    同时应在定点医院协议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奖惩条款,对不如实开具入院证或在病历中不如实记录病情和接诊记录的医生,要有相应制约措施和经济制裁办法。对弄虚作假的按“协议”相关条款拒付费用,对问题严重的通过媒体曝光或移交司法机关等办法,让造假者付出较大的成本代价,使之不敢作假。
加大宣传力度,让参保者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十分重要的。对不履行如实申报病情、不遵守医保政策等相关义务而弄虚作假的参保者,按医保政策停止其相关待遇,公布其不良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杨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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