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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创新机制探索实施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


    今年以来,泰州市针对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农民工多、就业形式多样化的特点,积极探索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制定出台了“全员参保、雇主缴费、定员定额、动态实名”的参保办法,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无缝隙覆盖”。

    一、结合实际,创新征缴管理机制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泰州市通过“五险合一”的“捆绑”办法和优先参保的“松绑”办法,突出狠抓城镇企业和乡镇区域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力争工伤保险覆盖所有从业人员。但客观上,相当一部分服务业从业人员未能纳入工伤保险,享受不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今年以来,泰州市针对流动服务业的特点、现状,把工伤保险摆上优先位置,积极探索采取政策“松绑”措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泰州市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全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

    一是严格全员参保。即全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严格要求各用人单位和雇主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既要为相对固定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也要为流动频繁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做到全员参保和应保尽保。

    二是坚持雇主缴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行雇主缴费制,职工个人不缴费。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由降低职工实发工资,更不能将工伤保险缴费负担“转嫁”给职工个人。

    三是实行定负定额。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确定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的定额一次为参保职工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6个月后该职工仍在本单位工作的,单位要继续为其一次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流动到新的用人单位,则由新单位续缴。这一办法是针对服务行业的特殊情况和特殊人群采取的特殊措施,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简化缴费手续,促进全员参保,让服务行业职工最基本的生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落实动态实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费缴纳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人发放-本《工伤保险流动缴费手册》,由参保职工自己保管。参保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时,将《手册》随身携带,各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增减情况,及时为新增职工办理或接续工伤保险关系,做到“三随”:即手册随人流动、缴费随时记载、关系随地转移,确保“一册在手,工伤保障不愁”,职工在本市范围内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深化试点,着力夯实扩面措施

    为确保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真正符合服务业特点,尤其是在具体操作环节上做到周全、齐备,从今年4月份起,泰州市选择在所辖泰兴市开展服务业参保试点工作,努力为全市推开积累经验。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工伤保险是-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泰兴市把宣传发动作为促进参保的首要环节,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将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到每个用人单位和每个职工。印发了3万份《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问答》,让每-名流动服务业从业人员享有知情权。成立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讲团,分区举办培训班。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实例,引导用人单位和雇主增强参保意识。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工伤保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必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建立起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泰兴市成立了由工商、公安、安监、卫生、文化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贵人会议,研究解决工伤保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全员参保、应保尽保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审核用人单位的相关证照时,将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列入审核内容,予以严格把关,共同做好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三是强化服务拉动。为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提供方便,市工伤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划片包干,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手续办理等“一条龙”服务,对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职工工伤认定实行“三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认定,原则上3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后30日内完成工伤鉴定,保障受伤职工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机构设立服务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办理专窗,对农民工人数较多,生产经营地点偏远的用人单位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指导办理事项,明确告知参保单位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程序和待遇申领手续。

    四是强化依法促动。依法参保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不参加社会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5-6月份是泰兴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主动申报期,从7月1日起,对未按期申报和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经反复宣传教育仍拒不整改、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老大难”、“钉子户”,实行预征缴和依法强制推进参保。同时,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为龙头,加强对全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用工行为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特别是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加快服务业全参保

    根据计划安排,泰州市从7月起总结推广泰兴市试点经验,在全市各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计划用4-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服务业参保达到85%以上。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全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数,包括列统企业数、8人以上非列统企业数、8人以下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数和参保情况。在此基础上,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分析,调整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建立以各级政府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伤保险扩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增强服务业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广泛印发工伤保险扩面宣传问答,通俗易懂、一问一答,把社会保险政策送到所有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让工伤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墙报、广播、电视、悬挂过街横幅等宣传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夺向。

    三是促进主动申报。组建扩面工作小组,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和分工负责制度。采取分步实施,逐一落实,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将信息录入微机,及时将征缴计划传输地税部门进行征收。对正常申报的用人单位按正常程序征收,对未及时申报办理参保孚续的用人单位,由地税部门对其实施预征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对服务业用人单位逐-核查,对漏报、少报职工人数的单位责令整改,对拒不参保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曝光处罚,责令改正。


   稿件来源: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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