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泰州市在全市开展劳动仲裁“百、千、万”活动。即:全市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动员一百名劳动仲裁员挂钩联系一千家重点用人单位,向一万家用人单位制发一万份仲裁建议书,建议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规范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制度。
开展劳动仲裁“百、千、万”活动是泰州市劳动保障系统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举措,对钝化劳资矛盾,规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