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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再次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日前,泰州市再次放宽小额贷款政策,城乡登记的各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时将享受更优惠的资金扶持。

    在申贷对象上,今后,凡持有本市《就业登记证》的城乡登记各类失业人员在城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6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在贴息政策上,对持本市《就业登记证》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论从事微利非微利行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均给予贴息50%。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取消微利非微利限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此次,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人员,并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发放贴息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二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复核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泰州市自2003年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来,已七次放宽政策。截止到8月底,已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244万元,支持了4千余人自主创业,并带动1.3万人实现就业,按时还款率99%。


   稿件来源: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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