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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


    9月7日,扬州市“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领导小组检查组对扬州劳动保障局“阳光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看资料、听汇报、查网站等形式对该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后,充分肯定该局政务公开工作,认为该局“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办法制定早,内容范围广,执行科学化,达到预期的效果。

    检查中,扬州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将该局“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与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结合起来;与流程联通优化结合起来;与部门的文化创建结合起来(正人品官德、创清政廉洁);与目标考核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等“四结合”做法,向检查组作情况汇报。

    今年初,扬州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的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依法行政、阳光工程”活动。各单位细化流程,责任到人,并按照“金保工程”的要求,将办事流程图编制成电子流程,构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动态管理机制,确定了行政事权共十大类167项,并明确责任分解到12个处室单位具体承办。该局还把“依法行政流程建设”作为劳动保障一体化“六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局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就办结8000余件行政事项,4次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12333劳动保障热线电话开通共接听来电近20000人次,提供维权、投诉、政策咨询等服务。该局制定的《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也在扬州市反腐倡廉“好制度”评比活动中获奖并受到表彰。


   稿件来源: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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