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市区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可分别通过学校、托幼机构和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少儿的2008年度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仍由各代办单位负责办理,其中: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本市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下、不在校或在外地(未实施少儿医保地区)学校就读的少儿,其代办单位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008年度少儿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仍为每人60元,少儿家庭缴纳后,可凭专用定额收据由父母双方单位报销。市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父母无工作单位且少儿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可凭户口簿及相应证件申请全额免缴,由财政承担。财政在上述基础上,对所有参保少儿按每人每年30元予以补助,直接划入少儿医保基金。
据悉,目前市区统筹范围共有15.4万名少年儿童参加2007年度少儿医保,其中1023名来自低保、特困等家庭的少儿按规定准予免缴。市区少儿医保自2006年1月实施以来,共有8966人次享受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医保基金累计结付1139万元,有效减轻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随着2008年度申报缴费工作的开始,市社保中心希望广大少儿家长积极参保,并配合代办单位办理申报缴费有关手续。为了确保参保连续性,请2007年度已参保、本学年新入学或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少儿主动向代办单位提供本人原“社保个人编号”。
由于少儿医保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11月,凡今年11月30日前办妥申报缴费手续的少年儿童,可享受2008年全年的住院及门诊大病有关医疗保险待遇。对新出生的婴儿,不受申报缴费期限制,可由父母于婴儿出生3个月内,持户口簿向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参保申请,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