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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大力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


    为保障农民工“伤有所治、病有所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期,宿迁市启动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即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将全市建筑、制造业企业和乡镇区域内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充分纳入到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该市明确规定,今后,全市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优先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为确保 “平安计划”顺利开展,该市将采取多种办法,强化措施落实,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参保。该市将切实加强“平安计划”的组织领导,成立“平安计划”工作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广泛调查摸清本地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数和用工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灵活政策,鼓励参保。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农民工工作特点,制定灵活简便的参保、缴费和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办法,激励企业参保。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畅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渠道,对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等环节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实施劳动监察,保障参保。劳动保障部门结合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筑、制造业企业和乡镇区域内企业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不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促进企业参保。

    四是强化宣传咨询,引导参保。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集中做好“平安计划”和《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工作,采取为农民工发放“参保卡”,建立参保档案,设立查询和举报电话,告知维权渠道等办法,吸引农民工参保。

    五是建立督办机制,促进参保。该市将从12月份开始,建立农民工“平安计划”进展情况按月通报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情况大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及时调度督办。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稿件来源: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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