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在南京、镇江举行
6月24日—7月3日,全省新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培训班和劳动保障监察员换证培训班,分别在南京和镇江举行,周英副厅长到会作开班动员。各市、县(市、区)新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以及换证监察员近500人参加培训。
周英副厅长指出,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处在一个谋求发展和突破的关键阶段,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已成为应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的决定性因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紧紧把握发展机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更新工作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按照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强化职业道德,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规范证件发放,严格培训考核,建立和完善监察员必备业务技能培训大纲和考试题库,通过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员电子名册管理系统,形成动态的监督评价体系。要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定期学习制度,积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等活动,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举措,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周英副厅长对做好本次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她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按照严格、严密、严谨、务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掌握劳动保障监察员必备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树立长期学习培训和动态管理监督的观念和意识,积极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一系列举措和成效,不断树立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权威和形象。
培训班邀请了省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工资、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监察执法实务,并现场解答了疑难问题。本次培训组织有力,管理严格,培训内容全面深入,重点突出,学员们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次培训还对学员进行全程考核,培训前进行了摸底考试,培训后进行发(换)证考试,凡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颁发监察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