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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定期与不定期)

经办机构

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

办事流程

不定期书面审查: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向特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就特定的劳动保障事项发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书》,被审查单位根据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定期书面审查: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就实施书面审查发出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审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予以审查,并对书面审查的情况予以公示。

   

定期书面审查安排在每年1月-4月底

具体时间请注意网上公告和通知

   

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

联系方式

02583271785

02583271787

办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

资料(表单)

下载列单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稿件来源: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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