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认真贯彻落实苏劳协办[2007]19号和[2008]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被征地农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帮扶对象,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创建工作,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等举措,加快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提升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上半年,该市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共有29个乡镇通过省级抽查评估验收,达到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创建标准,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排名第6位。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该市制定切实可行的充分转移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定期督促考核,要求充分转移乡镇都要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管理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发转移渠道;积极开展减免费技能培训,做好培训人员和培训机构之间的组织衔接,鼓励培训机构到基层设立培训点,方便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认真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扶持政策,对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大龄劳动力等实施转移援助;加强创建充分转移村的典型宣传和引导,全市形成了人人想创、镇镇争创的良好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