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有效解决好企业用工问题,促进劳动力向开发区企业转移,努力实现开发区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和谐发展,宿迁市从“五个方面”着力构建开发区企业用工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着力做好“三项基础工作”,即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市县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按照“六到位”要求设立劳动保障所,社区(行政村)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劳动力资源管理台帐,确保准确、全面、完整、有效;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从“三个方面”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即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小时工资不得低于5元/小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改善开发区企业员工的工作环境,提供住宿、餐饮、洗浴、文化娱乐、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大力开展“千百万”工程,进一步提高开发区企业社保参保率。
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大力实施“三项培训工程”,即实施“四全工程”,开展劳动力转移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对到开发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免费培训。
四是拓宽招工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要。采取“四项措施”,即加大宣传,鼓励引导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加大外地劳动力引进力度,为开发区发展引进和储备技能人才;创新招聘方式,搭建网上招聘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向开发区企业输送劳动力。
五是建立与完善多项制度,保障开发区企业招工。建立“四项制度”,即建立开发区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制度、乡企业校企挂钩制度、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输送目标考核制度、企业用工服务和用工管理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