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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8月12日,淮安市人大领导一行在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洪大伟陪同下,到市劳动保障局视察《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并参观了市职业介绍中心招聘现场和市职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点、劳动维权中心。范学恕一行肯定了劳动保障部门在妇女就业、培训、保障、维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淮安市劳动保障局充分挖掘妇女就业渠道,不断强化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妇女保障水平,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6年以来,全市为妇女提供就业岗位15.6万个,组织4.3万名妇女参加技能培训,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分别为18.55万人、21.51万人、18.41万人、8.94万人、8.77万人,查处侵犯女性劳动权益案件965件,结案率100%。

  《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该局开展“三进三送”活动,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工地,送法规、送政策、送服务。全市宣传用人单位1514户,涉及职工10.83万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6.89万人。在做好“三送三进”活动的同时,该局不断完善日常监察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探索有效的防范和查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通过全面推进普法、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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