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

扬州市召开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工作会议


  6月底,扬州市召开全市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扬州市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工作。会议明确,08年全市创建充分转移乡镇村要达到70%,09年达到90%,少数地区要达到100%。会议传达了省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充分转移工作评审会议精神,审议了《扬州市2008年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的工作意见》和《全市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评审标准》,各县(市、区)汇报了今年的创建规划。

  2007年,扬州市各级劳动部门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创建充分转移乡镇村活动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根本任务,通过建立创建工作责任机制、优化就业服务、打造劳务品牌、推动劳务输出、强化就业培训等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业绩,全市37个申报创建充分转移乡镇全部被省厅检查验收通过,创建工作得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会议明确,08年全市创建充分转移乡镇村要达到70%,09年达到90%,少数地区要达到100%。与会人员表示,08年一定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励,按照省厅的要求和市里的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使创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下一步要求各地:一是要进一步领会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制,围绕工作目标,形成完善的决策和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要解放思想,克难求进,坚决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努力克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三是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不断完善创建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稿件来源: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窗口】